本報訊
在莆田市荔城區(qū),居民楊某特地花了近3000元買了一部可錄像的手機,對浴室進行偷錄。沒想到不但作案手機被沒收,近日,他還被當地派出所予以治安處罰。
占某和女友住在荔城區(qū)鎮(zhèn)陽路一出租房內,兩人經常在租住房的公用浴室內一同洗澡,沒想到一次洗完鴛鴦浴后,竟赫然發(fā)現浴室內隱藏著一部錄像手
機,偷錄了他們鴛鴦浴的全過程。
報警后,荔城區(qū)鎮(zhèn)海派出所民警當即趕到現場,經勘查發(fā)現,手機可錄像2個小時,系放置在浴室內的一壁櫥內,外面用蚊香盒作偽裝,手機攝像頭則放置在蚊香盒上挖的一小孔內。
根據現場情況分析,民警認定是住在同一幢樓可經常出入浴室的人所為,當即調出手機號碼。經詢問,手機號碼果然是住在同一樓的楊某所有。民警立即將楊某傳喚到派出所。經訊問,楊某供認,占某租住進來后,經常和女友洗鴛鴦浴,自己因為好奇,很想偷窺兩人洗澡,就買來手機進行偷錄,沒想到剛用兩次就被發(fā)現了。
本報記者 郭光儀/通訊員黃國坤/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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