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前輩,年輕的時候常常和老婆打架。我們很好奇,他無奈地說,不打不行啊,兩個人吵得不可開交,就打起來了,而且都是她先打我的。既然吵得不可開交,就不能用其他方法解決嗎?他說:離婚,在我們那個年代,根本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一個人在一個單位呆一輩子,離了婚,大家看你的眼光就不一樣,
很難做人的。不像現在的年輕人,離婚嘛,想離就離了,沒什么大不了。當然,也是有成本的,比如那個誰,離了婚,存款和房子都給了前妻。人到中年,還要重新供樓,成本多高啊。 是啊,他說的那個誰,出于內疚,什么都給了前妻,等于傾家蕩產,再一次白手起家,成本確實高。但是,即使這樣,前輩還是覺得,現在成本沒過去高。他當年如果離婚,可能沒那么多物質給前妻,但要負上離婚男人的惡名,人格破產,成本更高。
還有一位朋友,離了兩次婚后,再也不敢結婚,和現在的女友也只是同居關系。原因還是:離婚成本太高,因為怕離婚,連結婚也怕了。
雖然離婚率在節(jié)節(jié)高升,但細想下來,離婚真是一件劃不來的事情。就拿前輩提到的那對離婚男女來說,男的自然付出幾十萬的物質代價,成本不低,但女的并不覺得自己賺了。她現在有房有車有存款,屬于離婚的實際受益者?墒撬f:離婚之前,作為女主人,她一樣掌管著家里的錢財,至于房子,現在只不過少了一個人住,房產證上少了一個人的名字而已。
而且,她覺得自己為離婚付出的代價是隱形的,也是巨大的。作為一個女人,到了三十歲,很自然地想要生一個小孩。如果不離婚的話,這是一件隨時可以實現的事情。離了婚就不一樣了,首先,她至少要花一年半載的時間去尋找一個適合自己的男人結婚才能生小孩。如果一時找不著,可能要花更長的時間,這樣,自己年齡也就更大了,成了高齡產婦就更麻煩。而如果因為心急,隨便找一個男人結婚生小孩,等于賠上了自己的第二次婚姻,虧得更大了。所以,她認為,離婚對于女人來說成本更高,要三思而后行。
不過,和一個感情破裂的人勉強生活在一起,也是一件代價很大、成本很高的事。所以,該離婚的時候還是離吧,哪管成本高。舍不得孩子,趕不走狼啊。 無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