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舉行第21次常務會議 審議并原則通過《青島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草案)》等 本報訊 受市長夏耕委托,昨日上午,常務副市長崔錫柱主持召開了市十三屆人民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會議對有關法規(guī)和規(guī)章草案等進行了審議,
提出了修改意見。副市長于沖、臧愛民、寧經謀、張銳、羅永明、王修林、吳經建、張元福參加會議。 會議聽取了市政府法制辦有關負責人關于《青島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草案)》的匯報,審議并原則通過了該《條例》草案,并將按程序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會議聽取了市政府法制辦負責人關于《青島市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修改草案)》及《青島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草案)》的匯報,審議并原則通過了這兩個規(guī)章。會議確定,有關方面將根據會議提出的意見對這兩個規(guī)章進一步修改,由市政府頒布實施。 會議還聽取了市政府外辦有關負責人關于授予青島三瑩電子有限公司總經理金大浩“青島市榮譽市民”稱號的情況報告。會議原則通過這一報告,并將按程序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決定。(本報記者 戴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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