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的稅費一直是爭議比較多的地方,可謂是房地產(chǎn)市場的一處“軟肋”。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的一紙通知,再次將人們的目光聚焦到了二手房市場上。國家稅務總局的通知明確規(guī)定,二手房交易要征收個人所得稅,而且各種稅費要“一窗式”辦理。在二手房市場供不應求的情況下
,征收個稅能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個稅的征收有沒有加大買房者的負擔?近日記者進行了調查。
個稅究竟要繳多少
從今年6月1日起,我市的二手房交易開始征收個稅,并成為全國執(zhí)行這一規(guī)定的少數(shù)的幾個立場堅定的城市之一。昨天,在市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服務臺前,記者詢問工作人員,二手房交易時,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工作人員說,商品房按交易總價的2%繳納。
稅務部門規(guī)定,個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轉讓財產(chǎn)的收入額減除財產(chǎn)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對于住房原值難以確定、成交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等情況,已購公房等六類住房首次出售所得,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不低于1%;其他類住房核定征收率不低于2%。
但實際情況是,并不是所有的商品房的原值都難以確定,對于一些具有原始票據(jù)的商品房,現(xiàn)在也按2%收取有些不大妥當。以一套原值20萬元,現(xiàn)售50萬元的房子為例,如果按差額的20%的比例征收,需要繳納6萬元;如果按總額的2%征收,只需繳納1萬元。
從我市的情況來看,這幾年房產(chǎn)增值的速度很大,四五年前總價二十多萬元的房子,現(xiàn)在的市價多在五六十萬元。為什么不按照差額征收個得稅呢?莫非有關部門擔心對市場的打壓過大?
誰在負擔個得稅
在二手房市場上,問一問誰在負擔個人所得稅,九成的人會告訴你:所有的交易稅費都由買方負擔。
在瑞昌路上的一家中介公司,正在選房的一位市民對記者說,現(xiàn)在市場上的交易都是凈價交易,特別是一些非常搶手的中小戶型的房子。交易時,賣方都是要的凈價,交易中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買方都得承擔下來,其中個人所得稅本來是面對賣房者的一種稅種,但最后買單的依然是買房的!盁o形中增加了我們的負擔。”這位市民無奈地說。這位市民說,他準備購買的房子總價在45萬元左右,按照2%的比例繳納,又要多支出9000元左右!艾F(xiàn)在買房子的都是真正居住的人,炒房的已經(jīng)不多了,稅收政策實行的實際效果卻是讓買房者的負擔更重了!
據(jù)有關人士分析,房地產(chǎn)市場目前仍處于供不應求的態(tài)勢,在這種情況下,買方負擔交易稅費的狀況短時間內不會改變。記者蘆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