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槍決20個死刑犯冬季嚴打中共有763個罪犯獲刑
晚報訊 昨天,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近20名殺人犯依法執(zhí)行死刑,其中包括被市政法委列為去年六大案的“3·16殺人碎尸案”和“2·7重大殺人搶劫案”兩案案犯逄坤華和閔江。
2004年3月1
6日20時許,罪犯逄坤華在青島市鐵山路經(jīng)營的“悅聲”音像店內(nèi),因故與前來租用VCD碟片的女青年馮某發(fā)生爭執(zhí),逄坤華即持斧頭猛擊馮某頭、頸部數(shù)下,致馮顱腦損傷死亡,后逄坤華用菜刀、匕首將馮某的尸體肢解,運至膠州市馬店鎮(zhèn)路家村的墳地處埋藏。案發(fā)后,逄坤華被公安機批捕,他又交待出了1995年的另一宗殺人案。1995年10月31日8時許,逄坤華與婦女王某在青島市鐵山路逄坤華家因故發(fā)生爭執(zhí),逄坤華即持斧頭猛擊王某的頭部,致王顱腦損傷死亡,后逄坤華用菜刀、匕首將王的尸體肢解,將尸塊及頭顱分別拋棄、掩埋于青島市陵縣支路、滋陽路、人民路小村莊、人民路樓道及膠州市馬店鎮(zhèn)韓家三村等處。
25歲的閔江在網(wǎng)上認識了葉某,多次向葉某借錢遭到拒絕后,去年2月7日中午,閔江和同伙袁野竄至葉某家中,搶劫現(xiàn)金人民幣5.9萬元。閔、袁擔心事情敗露,將葉某的妻子和兒子殺死。
自去年12月份以來,我市連續(xù)組織開展冬季嚴打集中整治行動,全市兩級法院對一批盜竊、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實施了集中宣判,涉及564件各類刑事案件的763名犯罪分子分別獲刑。(趙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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