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斯通年進帳8.52億歐元的凈收入,本該是一件歡歡喜喜的高興事,但阿爾斯通遭遇跨國行賄案調查的消息傳出后,5月7日阿爾斯通在巴黎的07/08財年報告發(fā)布會隨即演變成了澄清大會。阿爾斯通首席執(zhí)行官柏珂龍在阿爾斯通的財報發(fā)布會上對各國媒體表示,他對有關行賄的調查不清楚,但公司正在和調查人員合作。
????他說,貪污行賄是阿爾斯通不能容忍的事情,這不僅是一個道德問題,更涉及到公司的聲譽。(5
月9日《21世紀經濟報道》)
????也許大家還清晰的記得,去年底的朗訊行賄門事件,電信設備巨頭阿爾卡特朗訊就是因為花費了數百萬美元用于涉及中國官員的314次旅行,其中包括純粹的觀光娛樂旅行。美國司法部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達成調解協(xié)議,要求該公司支付了250萬美元罰金。美國制定法律嚴懲海外行賄者是基于美國人普遍認為,雖然這些企業(yè)行賄的對象是外國團體和官員,但是,這種行為既違背了美國公眾的道德期望以及價值觀、又腐蝕了公眾對自由市場體系的信心,其消極影響還會傳導到美國國內,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其實行賄與受賄,本來就像一枚硬幣的兩面,互為依存,且都是犯罪。國內外司法專家看得很清楚,行賄如果成風,對社會的影響巨大,從阿爾斯通賄賂門事件調查可以看出:世界各地對行賄這種低成本高收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的力度在不斷加大。
????我們國家也在不斷加強對行賄罪的立法和司法實踐,尤其在香港這方面做得比較好,說起來大家還記得,前年香港城市大學一名從內地來港的數學系女研究生,公然將1萬元放進系內副教授的信箱內,繼而用電郵向副教授索取試題及答案,被捕后該女生在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行賄罪,最后被判入獄6個月,其1萬元賄款同時被充公。這起香港學界因買試題的行賄案件,驚動了香港廉政公署,也許在許多人看來,這未免有些小題大作了。但按照香港法律,賄賂與貪污罪行相同,都是指未經許可而索取或收受利益,賄賂行為的認定不受數額的限制,行賄受賄同罪同罰;賄賂罪的主體也并不限于公職人員,同時包括私營機構的雇員;盡管有關人員并無實際權力對行賄者履行承諾或根本沒有履行承諾,行賄或受賄雙方均可能被視作違法,所以,這名來自內地的女研究生因行賄教授而入獄半年,也稱得上是罪有應得了。
????隨著時代的發(fā)展,行賄方式也在發(fā)生變化,以前大部分用的是公款,現在除了錢財還有送肥差甚至美色的,行賄受賄應該說是人們深惡痛絕的毒瘤。如果行賄罪被輕縱,會給社會造成行賄無罪的錯覺,同時,由于行賄的成本與收益不成比例,必將助長社會的行賄歪風,抵消政府對腐敗的懲治力度與效果,所以對行賄必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