艷照被告史可雋13日獲刑。
艷照被告史可雋13日獲刑 法官質(zhì)疑陳冠希供詞
“艷照門”案被告香港某計算機店技術(shù)員史可雋,4月29日在香港九龍城法院被裁定3項不誠實取用計算機罪罪名成立,案件將于5月13日判刑。
被告史可雋母親在聽取聆訊后,離開九龍城裁判法院時表示,希望法官能從輕發(fā)落。她表示,事件至今已擾攘一年,感到十分困擾,希望兒子可以獲輕判,暫時未考慮會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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