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二審“包裹爆炸案” ????發(fā)生在平度長樂鎮(zhèn)的這起案件致兩人死亡 一審被判死刑的3名被告人均有“新說法” ????2007年6月,發(fā)生在平度市長樂鎮(zhèn)的“包裹爆炸案”曾轟動一時。經(jīng)市中院一審,2008年7月24日,該案的三名主犯均被判處死刑。在判決后,三人都提出了上訴請求。省高院受理了這起案件后,5月6日上午在大山法庭二審此案。庭審中,3名被告人都提出了新的說法,在一審中始終保持沉默的張某這一次變得很“健談”,她甚至開始自我辯論,并稱這起案件“與我無關”。在庭審過程中,公訴機關要求省高院依法駁回三被告人的上訴,維持原判。當日下午 1時許,法官宣布休庭并將擇日對此案作出宣判。 ????5月6日上午9時30分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三名法官來到大山法庭,他們組成合議庭對“包裹爆炸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庭審開始后,公訴人提交了一份證據(jù),證明張某在進看守所前后身體健康沒有任何異樣,她所提的“刑訊逼供”是不存在的。隨后,針對一審判決,王某、史某的代理人也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并請求法庭對自己的當事人給予不同程度的輕判。而張某的代理人則指出一審“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不能證明張某參與了爆炸案,因此為她做了無罪辯護。在庭審中,張某一反常態(tài),為自己辯護起來。王某更是“爆料”自己和張某因發(fā)生了不正當男女關系而被其脅迫,只好幫她尋找“殺手”。 ????公訴人表示,三人經(jīng)過密謀策劃的這起爆炸案 ,致兩人死亡,造成社會恐慌,情節(jié)惡劣,需要嚴懲。關于張某沒有主觀動機的辯護,通過一審法院審理和一系列的證據(jù)可以予以否定。張某和李某之間的怨憤已久,由此產(chǎn)生了殺人惡念。此外,王某辯解的因和張某有不正當關系而受到威脅的辯護意見,和爆炸案沒有必然聯(lián)系。而史某的辯解不能作為從輕處罰的依據(jù)。 ????張某 不再沉默自我辯護 ????庭審中,張某的辯護律師提出,憑一審的證據(jù)不足以認定張某犯有爆炸罪,更不應該被判死刑?!罢J定張某有罪只是憑王某的供詞,而張某和前夫的關系很好 ,是不可能殺害他的?!睆埬车霓q護人稱。 ????在最后陳述階段,張某一改一審時的沉默,變得非?!敖≌劇薄K蚍ü僦v述了自己和前夫的感情,稱自己無論如何不會殺死自己曾“深愛”的男人?!拔液屠钅掣星橐恢焙芎?,是陳某(死者李某的妻子)的介入才導致我們離婚?!睆埬痴f,她和李某離婚時,李某把孩子和家產(chǎn)都留給了她。李某再婚后,還經(jīng)?;厮麄冊瓉淼募抑谐燥?。“就是陳某在中間挑撥,不讓李某到我家里來?!睆埬陈暦Q自己就算要殺人也只會將陳某殺死,而不會去殺害自己的前夫。“我沒有殺李某的動機,我的女兒可以證明。”張某說,這件事其實從頭到尾和自己沒有關系。王某可能聽到她的傾訴,自己實施了犯罪。 ????王某 被張某威脅以身犯險 ????王某的辯護人林銀建律師提出,王某在這起案件中只起到了中間聯(lián)絡的作用,他既沒有出錢,也沒有制作炸彈實施爆炸,因此主觀惡性小,希望法庭給予輕判,改判死緩或者無期徒刑?!拔沂潜凰{才去找人殺李某的?!蓖跄痴f,他和張某是初中同學,以前就關系不錯。在案發(fā)前一個月,張某請王某喝酒,并向王某傾訴了和前夫離婚的經(jīng)歷,并表達了對李某以及陳某的怨恨?!昂染埔院?,我們發(fā)生了不正當?shù)年P系,所以她就賴上我,讓我?guī)退龤⑷??!蓖跄潮硎?,“在一審的時候我沒敢說是怕家人受不了,現(xiàn)在我有必要將實情公之于眾。”王某說,他遭到了張某的威脅,如果不就范,張某就要把他倆的事情告訴自己的家人,他沒有辦法才幫張某找人。 ????史某 包裹上注明“輕拿輕放” ????在為自己辯護時,制作和送炸彈的史某也表示自己其實并不是“沒有人性”的。史某的辯護人提出,史某和李某沒有什么仇恨,只是因為拿人錢財才犯罪。辯護人稱,在制作了炸彈后,史某還在包裹上寫明“李某親啟”和“輕拿輕放”,就是害怕被別人打開誤傷他人?!耙虼耍纺车闹饔^惡性較小,他并沒有想要炸死李某之外的人,只是因為拿了別人的錢才實施了犯罪。”辯護人表示,以爆炸罪判處史某死刑的量刑過重。(記者 李珍) ????■案情回顧 ????石材廠廠長命喪包裹炸彈 ????2007年6月9日上午,平度長樂鎮(zhèn)一石材場老板李某將一郵遞包裹從家中帶回石材場。門衛(wèi)幫他拆開時,包裹發(fā)生爆炸,門衛(wèi)被當場炸死,李某受重傷搶救無效死亡。2007年6月15日,包裹爆炸案的4名嫌犯先后到案。經(jīng)公安機關調查,制造爆炸案的是李某的前妻張某,她因對李某和李的現(xiàn)任妻子陳某懷有怨恨,給了同學王某20萬元要求將李某一家人除掉。王某隨后通過劉某找到史某。史某制作了一個開蓋就炸的包裹炸彈,并于同年6月8日晚送到了李某住所,就此制造了血案。 ????2007年11月15日,市中院首次公開審理了這起案件。在法庭上,張某始終一言不發(fā)。王某與史某則都稱包裹是對方送的。第四被告人劉某在法庭上承認,他為王某提供了史某的電話。隨后,張某的代理人提出,張某可能患有精神疾病,因此提出給她做精神病鑒定,但結果證明她一切正常。2008年7月24日上午,該案一審宣判,張某、王某和史某以爆炸罪被判處死刑,第四被告劉某以故意殺人罪獲刑三年,張某、王某、史某都提出了上訴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