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早報記者 陳靜思 發(fā)自北京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總經(jīng)理、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陳同海受賄1.9573億余元被一審判處死緩后,昨天,其律師高子程接受早報記者獨家采訪時透露,陳同海方面服從法院的一審判決,不提起上訴。 ????高子程稱,放棄上訴意味著,一審判決結(jié)果經(jīng)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復(fù)核,沒有特殊情況即判決生效。 ????7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陳同海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陳同海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高子程對早報記者說,一審判決后的十天為上訴期,陳同海案的上訴期從7月16日起至7月25日截止。由于7月25日是星期六,為法定休息日,因此順延到下一工作日,7月27日(即今日)是陳同海上訴期截止日。 ????7月15日,陳同海案一位辯護律師對早報記者表示,不滿意判決結(jié)果,但是否上訴要由當事人決定。這位律師認為,“法院認定的1.9573億余元犯罪金額和事實不符,我認定的犯罪金額不足3000萬元?!?/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