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韋伶表示不后悔這3年遭遇,但仍出書供有意進軍韓國的藝人借鑒。 臺灣女藝人爆韓國娛樂圈黑幕: 臺灣昔日少女團體“3EP美少女”成員林韋伶(原藝名韋伶)3年前赴韓國發(fā)展,原本懷抱美夢摘星,卻遭遇一連串非人待遇,遭軟禁、要求陪睡,一度絕望到燒炭自殺,逃回臺灣后出新書大爆韓國演藝圈內幕,指韓國當紅歌手,無論男女幾乎都陪睡過,她不怕韓方抗議,因為:“我說的都是事實?!彼硎静缓蠡谶@ 在韓被軟禁3年 一度燒炭自殺 外表艷麗的林韋伶因出演朱延平導演的《挖洞人》獲得 2002年亞太影展最佳新人獎。她說,前經紀人 Eddie將她在片中的裸露鏡頭,向韓國公司聲稱她在臺灣是 A片女星,韓國公司因而控告她詐欺并限制出境,她甚至遭到通緝。她還透露,經紀人還私吞韓國公司給她的簽約金新臺幣近 70萬元。 被限制出境期間,林韋伶身無分文,常常得靠1條吐司配可樂過日子,曾3天只吃一條吐司,長達1年半沒吃到米,每天只能待在公司練習室自閉,形同軟禁,加上又遭逢與男友的感情糾葛,日子過得很痛苦。在韓國期間,每天練舞 5小時,導致膝蓋磨損,至今走路仍會痛,現在已無法再跳舞。 林韋伶說,在萬念俱灰下一度燒炭自殺,幸好被救回來。而兩年后公司取消控告,解除了她的出境限制,她立刻以母親生病為由,“逃”出韓國,結束近 3年在韓地獄般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