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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廉潔辦亞運的精神,按照廣東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廣東省審計廳組織廣州、佛山、東莞、汕尾市審計局,自2010年4月至2011年4月,對2010年廣州亞運會和亞殘運會財務收支及場館建設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審計范圍未包括地鐵、城市道路、橋梁建設及工業(yè)污水治理等城市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的資金)。現(xiàn)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截至2011年4月30日,為舉辦廣州亞運會和亞殘運會投入的資金共計174.78億元,其中:中央財政1.8億元,廣東省級財政42.49億元,廣州市及其所轄市、區(qū)財政94.96億元,佛山市財政0.21億元,東莞市財政0.83億元,亞組委及亞殘組委組織的市場開發(fā)、捐贈等收入28.85億元,企業(yè)融資投入5.64億元。 資金安排用于亞組委運行經費60.49億元,亞殘組委運行經費6.68億元,亞運惠民交通補貼、場館運行保障、城市志愿者及市政綠化等其他專項經費35.13億元,場館建設72.48億元。 廣州亞運會和亞殘運會尚有部分合同未執(zhí)行完畢,賽后資產處置仍在進行,工程建設項目正在辦理竣工結算,預計資金結余約為3億元。 (一)亞組委、亞殘組委運行經費收支情況。 1.亞組委運行經費收支情況: 截至2011年4月30日,亞組委收入共計60.49億元,其中:財政撥款32.47億元,市場開發(fā)、捐贈、門票等收入28.02億元;支出共計58.27億元,分別用于廣州亞運會開閉幕式、火炬?zhèn)鬟f、媒體服務、競賽組織、團隊運行、日常運作經費、賽時安全保障、賽會志愿者等。 2.亞殘組委運行經費收支情況: 截至2011年4月30日,亞殘組委收入共計6.68億元,其中:財政撥款5.85億元,市場開發(fā)、捐贈、門票等收入0.83億元;支出共計6.35億元,分別用于廣州亞殘運會開閉幕式、火炬?zhèn)鬟f、特種體育器材等(對與廣州亞運會無法分割的媒體服務、團隊運行、日常運作經費、賽時安全保障等支出,主辦方統(tǒng)一在亞組委財務收支核算)。 (二)亞運惠民交通補貼、場館運行保障、城市志愿者及市政綠化等其他專項經費投入情況。 截至2011年4月30日,廣東省級財政及廣州、佛山、東莞、汕尾市財政共投入35.13億元,分別用于廣州亞運會及亞殘運會惠民交通補貼、亞運場館供電保障、醫(yī)療衛(wèi)生及食品安全、通關服務、城市志愿者及市政綠化等方面支出。 (三)廣州亞運會和亞殘運會場館建設項目投資情況。 截至2011年4月30日,廣州亞運會和亞殘運會場館建設總投資72.48億元,其中:廣東省級財政10.96億元,廣州市及其所轄市、區(qū)財政55.5億元,佛山市財政0.08億元,東莞市財政0.3億元,企業(yè)融資投入5.64億元。廣州亞運會新建場館15個、改擴建場館63個,共計78個場館(含備用場館),以及新建1個開閉幕式場地。廣州亞殘運會場館建設投資主要用于部分亞運會場館無障礙設施改造。 (四)賽后資產及結余資金處置情況。 廣州亞運會和亞殘運會結束后,亞組委及亞殘組委對總值8.91億元的體育器材、家具、電器等賽后資產制定了處置方案,并對部分資產進行了處置。截至2011年4月30日,以無償調撥、捐贈等方式處置資產1.38億元,以協(xié)議轉讓方式處置資產并實現(xiàn)收入0.33億元,其余資產正在處置中;對后續(xù)有關財務收支及賽會結余資金,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五)審計實施情況。 根據(jù)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審計工作方案,廣東省審計廳組織廣州、佛山、東莞、汕尾市審計局,按照“統(tǒng)一組織、分級負責”的組織方式,以服務亞運、保障亞運、維護資金安全及合法有效使用,促進場館建設等各項工作按時、保質、高效為審計目標,對2010年廣州亞運會和亞殘運會財務收支及場館建設情況,有重點、有步驟、分層次開展審計。自2010年4月至2011年4月,省市審計機關共派出26個審計組,投入審計人員244名,累計工作量12 339人/天,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有:場館建設管理有些不夠規(guī)范、財務管理有些不夠完善、以及部分贊助物資和收入未及時登記入賬等,共提出審計整改意見和建議585條,其中501條已得到落實(其余意見和建議正在落實中),整改率達到85.64%,促進了有關單位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11項,切實做到了邊審計、邊整改、邊規(guī)范、邊提高,充分發(fā)揮了審計的“免疫系統(tǒng)”功能。 二、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中央各部委和廣東省委、省政府對舉辦廣州亞運會和亞殘運會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廉潔辦亞運的要求,亞組委、亞殘組委以及有關部門和單位全力投入籌備工作,堅持貫徹“激情盛會、和諧亞洲”理念,精心組織、因地制宜舉辦了一屆具有中國特色、廣東風格、廣州風采的亞運會和亞殘運會,兩個盛會均取得圓滿成功,實現(xiàn)了“兩個亞運同樣精彩”,全面履行了對國際社會的鄭重承諾。截至2011年4月底,未發(fā)現(xiàn)資金使用方面的重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場館建設未發(fā)生重大質量和安全生產事故。 (一)在籌備工作方面,亞組委和亞殘組委建立了以時限倒逼進度,以目標倒逼責任的工作機制,場館建設、運行團隊建設、測試賽、宣傳推廣等重點工作穩(wěn)步推進,為順利舉辦亞運會及亞殘運會奠定了堅實基礎,有效保障了賽會的正常、有序運行。 (二)在運行組織方面,亞組委和亞殘組委建立了賽事運行和城市運行一體化指揮體系及“以競賽為核心、以場館為單元、以賽區(qū)為重點、以專項指揮組和屬地黨委政府為保障”的工作機制,設立6個專項指揮中心、24個專項指揮(聯(lián)絡)組、15個賽區(qū)領導小組,賽會組織嚴密,運行高效有序。 (三)在資金管理方面,亞組委和亞殘組委按照預防為主、關口前移、制度先行的原則,建立健全了預算審批、經費使用、資產管理等內部控制制度,重點加強了對大額支出、大宗采購及大型活動經費等方面的管理和監(jiān)督。資金管理比較嚴格,使用規(guī)范。 (四)在場館建設方面,亞組委和亞殘組委按照整合資源、充分利用、適當新建、節(jié)儉辦會的原則開展場館建設,重點加強了對施工安全、工程質量、招標投標、材料采購等方面的管理和監(jiān)督,比賽場館均按期投入使用,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共有23個項目獲得廣東省優(yōu)良樣板工程等獎項。場館建設規(guī)模控制較好。 三、審計發(fā)現(xiàn)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8個場館建設存在設計或服務及材料采購未進行招投標或政府采購的問題。 3個亞運場館的設計未公開招投標,涉及金額301.65萬元;1個亞運場館的部分材料采購未公開招投標,涉及金額100萬元;4個場館的施工招標代理、施工圖審查等服務未按規(guī)定進行政府采購,涉及金額285.23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有關部門進行了查處,并及時完善相關管理制度,防止此類問題的再次發(fā)生,為今后的招投標工作嚴格做到依法合規(guī)建立制度保障。 (二)8個場館建設項目存在違規(guī)轉包分包問題。 8個亞運場館在建設過程中,有關施工單位違規(guī)將部分工程轉包分包,涉及金額2.20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廣東省建設主管部門進行了查處,已對9家違規(guī)轉包分包的企業(yè)依法進行處理。 (三)個別場館建設存在施工質量問題。 個別場館建設存在施工質量問題,如:廣州體育學院體育館鋼網(wǎng)架防火涂料厚度不足;廣州飛碟訓練中心場館射手位混凝土地面開裂嚴重;游泳跳水館屋頂漏水等。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各建設單位進行了整改,督促施工單位按規(guī)范返工處理,糾正不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的施工行為。 (四)亞組委有關部門在招標工作尚未完成情況下,選擇文藝演出晚會承辦商并出借資金123萬元。 在“亞運會倒計時一周年晚會”、“2010年元旦晚會”承辦商的招標工作尚未完成情況下,亞組委有關部門已選擇承辦單位,并出借給承辦單位123萬元作為舉辦晚會的前期費用。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有關部門進行了查處,上述出借資金已收回。 (五)部分贊助物資及收入未及時登記入賬。 有關贊助商贊助的部分物資及“票務銷售運營服務系統(tǒng)”價值未及時登記在亞組委財務賬上反映,涉及金額8362.74萬元;亞組委、佛山市亞運會協(xié)調委員會、東莞市體育局等單位管理的部分物資未及時登記入賬,涉及金額2048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單位已將有關的物資及服務收入登記入賬,并進一步完善了亞運贊助物資、服務相關管理制度,加強了對亞運物資收入和使用管理的執(zhí)行力度。 (六)部分場館相關手續(xù)仍未辦好。 截至2011年4月底,7個場館仍未辦好概算報批等手續(xù)。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有關單位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抓緊完善有關審批手續(x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