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發(fā)帖稱寶安司法局局長存在腐敗問題引起關注?;艚”?攝
該局副調研員稱網帖基本不屬實,寶安紀委介入調查
昨日,一則網帖引起深圳網友關注。發(fā)帖者爆料稱(深圳)寶安區(qū)司法局局長高某今年4月到任后打擊異己,短短3個月內接二連三違反人事程序免去及變相免去司法局普法辦、公律科、公證處、辦公室等部門4名科長,以及公證處主任的職務,而且存在經濟問題作風問題。對此,寶安區(qū)司法局一名副調研員昨日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網帖內容基本不屬實。寶安區(qū)紀委一名負責人昨日告訴記者,寶安區(qū)紀委已經就網帖中所述事情進行調查,近期將會公布調查結果。
12月18日,有網友在網上發(fā)帖,羅列寶安區(qū)司法局局長高某9宗劣跡,其中重點是指責其到任后用人方面不按程序辦理。
網帖稱,今年4月高某到任后,“在短短三個月內接二連三違反人事程序免去及變相免去司法局普法辦、公律科、公證處、辦公室等部門的4名科長及公證處主任的職務。人事罷免程序存在違規(guī)違紀現象,因公證處江××主任不能滿足高某要求轉60萬元人民幣給司法局,就被無辜免職,當天宣布任命原公證處副主任陳××為負責人、火速辦理出公證處法人代表的變更手續(xù),逼迫江主任離職,陳主任上任后隨即便將60萬元轉到高某指定賬戶(但這個賬戶是司法局私設的小金庫),很明顯,就是一宗變相買官賣官的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網帖還稱高某暗地里還審計前任領導的財務賬。
昨日,寶安區(qū)司法局副調研員余衍斌接受記者采訪。余衍斌說,高某近期因為此事被紀委調查,不方便接受采訪。余衍斌稱自己在司法局工作多年,對司法局的情況比較了解,其了解的情況是,網帖涉及工作的事情不屬實。
余衍斌說,高某到任后,確實部分領導干部的工作有調整,但屬于正常調整,并且對于科級干部的任免,都要通過區(qū)人事部門才能完成。高某確實審計過前任領導的財務賬。這是因為高某4月就到任,但離任審計如果等區(qū)里安排至少要到9月份,為了盡快開展工作,局里才請了公司進行審計,在支付費用方面,沒有網帖中所說的那么多。
網帖所涉官員:沒被局長打擊報復
寶安區(qū)公證處是事業(yè)單位,獨立法人經營,業(yè)務上接受寶安區(qū)司法局的指導監(jiān)督。昨日,記者聯系上公證處原主任江頓濃。江頓濃表示,網帖中關于她的事件不屬實,寶安區(qū)紀委也找她了解情況,“我沒有被局長打擊報復”。
以伙食費名義每年交60萬
江頓濃說,她聘期9月到期,明年5月到退休年齡。此前因身體原因,多次提出不任領導職務,因腰椎頸椎等老問題住院治療。由于公證處業(yè)務需要開展,她建議局里盡快安排人員接替,也推薦副主任陳某,最后局里認可她的推薦。
江頓濃告訴記者,今年上半年,高某到任后確實打電話催問過一筆60萬元的款項,她當時安排人員將上年年的30萬元打給局里。公證處雖是事業(yè)單位,獨立法人經營,但前幾任領導定下規(guī)矩,每年以伙食費名義向局里交60萬元。實際上,公證處與司法局不在同一地點辦公,公證處很少有人到局里吃飯,這筆伙食費,其實相當于“管理費”。
轉賬由財務人員在處理
江頓濃則表示,轉賬由財務人員在處理,不清楚是打入什么賬戶,但肯定不是打進私人賬戶。
寶安區(qū)司法局副調研員余衍斌則表示,這筆錢也是打入司法局的賬戶,公證處與司法局是同一個工會,根據《工會法》的規(guī)定,工會可收取經費。因此,這筆錢是局里面以工會費名由收取,但最后通過國庫劃撥出來,用來改善員工福利,用作伙食費,節(jié)日慰問費等費用。今年下半年,他們也未再向公證處收取這筆費用。(深圳新聞網/南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