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租得到母親 租不到母愛]
一位南通女子求租母親回家過年,條件符合者報銷路費給萬元紅包。有的人贊賞該女子有孝心,有人卻質(zhì)疑是在故意炒作。因為黃女士提及其母四年前死于醫(yī)療事故,事故至今沒得到處理。面對眾多聲音,要租母親過年的主人公黃菊紅稱,自己根本沒有炒作的意思,只是為了彌補失去母親的愧疚,盡一份對老人的孝心。(《江南時報》1月17日)
如若黃女士真是借著“
黃女士租母的要求是:必須與自己的母親同年同月同日生;飲食愛好要和母親一樣;有愛心、度量要大……在茫茫人海中要找到多方面與母親類似的老人,并不容易??梢岳斫鉃辄S女士對母親的思念之深,但如果說此舉是為了回饋母愛或者說是對眼前老人的孝順,那可能八竿子也打不著。
租來的“母親”,可以親親熱熱地叫著“媽媽”的稱呼,但唯獨那份“母愛”,是再多錢也買不到的。老人可能也會對自己噓寒問暖,可能也會關心自己的喜怒哀樂,但那一份屬于母女的與生俱來的親密與默契,永遠是獨一無二的。而某些特定時候可能產(chǎn)生的那種親情的假象,也會在兌付租金的那一刻,本質(zhì)的雇主與被雇的關系暴露無遺!
真愛母親,不妨在心底建筑起一座屬于母親的記憶小屋,永遠珍藏母親的點點滴滴,時不時地細細品味,獨自感動。真想老吾老及人之老,對陌生老人盡盡孝心,那么何必設置過多關卡,讓雙方都不自在?租母的“炒作”我懂,租母的“真愛”讓人不知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