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市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fā)加強2013年市辦實事督查工作的通知,將今年12件市辦實事分解成27個小項,列出每件事的具體進度表。市辦實事項目的主要責任單位要每季度提請市政府分管領導現(xiàn)場查看市辦實事實施情況,定期報告市辦實事工作措施和進度。
通知要求,對項目推進中的疑難問題,及時報請市政府研究解決。建立月通報制度,項目協(xié)辦單位每月26日前向主要責任單位報送當月項目推進情況,項目主要責任單位每月28日前向市政府督查室匯總報送當月進展情況,報送時要附上圖片和視頻資料說明,市政府督查室對各項目進展情況進行通報。
據(jù)介紹,12件市辦實事將實行公開掛牌督辦制度。向社會公布市辦實事的年度目標、責任體系、計劃進度及項目的推進和完成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評議。市政府辦公廳會同市發(fā)展改革、監(jiān)察、財政、審計等部門,采取聯(lián)合督查和專項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對項目進度、資金使用和部門履職情況開展多角度、專業(yè)化督查。項目責任單位要將相關市辦實事列入本部門2013年重點工作目標,并納入年度科學發(fā)展綜合考核。對完成任務好、公眾滿意度高的責任單位,市政府將進行通報表揚;對落實不力、敷衍應付、不能按時報送辦理報告的,將扣減機關效能建設分值并予以通報批評;年終未達到進度或標準要求、未完成任務的,項目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向市政府寫出書面報告。(記者 趙黎)